宜昌律师事务所网--宜昌市综合的律师事务所网站 法律咨询电话:186-7144-9955(宜昌郑磊律师)

【离婚后财产分割】离婚损害赔偿的定义

来源:宜昌律师在线网  作者:郑磊律师  时间:2013-12-22 22:27

离婚损害赔偿,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,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,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。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,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的,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,婚姻法第46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第一,重婚的,第二,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,第三,实施家庭暴力的,第四,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。